宁姆格福的雾林

And never have I felt so deeply at one and the same time
So detached from myself and so present in the world.

【仏英】我死了

撒把土,大概可以理解成亚瑟衰老得比常人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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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仏英】我死了



我在这里死了。

那一刻从人世消失。

多年以后我的痕迹随风。

除你之外一无所有,除你之外再无存在过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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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里有霉味,他嗅到了死亡的酸涩和贫困的恶臭,男孩的衬衫上就有这些味道,不间断地往弗朗西斯的鼻孔里钻,他捂住口鼻,手帕被雾渗湿了就换成领巾。

反正他还见识过伦敦更可怕的时候,呼吸就像吸毒。而男孩乐地自得地大口喘息着,他干了又湿透了的衣服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味道,手指夹着半袋烟,但他既没有烟斗也没有火柴。

“我只是很饿,而且没人会买它。”男孩说,绿得像湖的眼睛很平静。

弗朗西斯把手帕抵给他擦掉睫毛上的水珠:“但你不能吃这些对身体有害的东西。”

“但我更不想死。”

你死不了的,孩子。弗朗西斯说,他觉得自己的言语足够温柔,柔和得每一个孩子都会喜欢亲近他。

“你为什么要跟我搭话。”他以为男孩会问,“你会给我吃的吗?”

男孩过去过得肯定很苦,他的衣服已经破烂,他的肉体更是备受折磨,骨瘦如柴。他最多12岁,不能再多了。“我20岁了。”男孩回答,“我从生到现在用了20·年,但我好像只有12岁的身体。”

“我从生到如今用了32年,但我好像只有18岁的身体。”弗朗西斯笑了。

“你已经有40岁的神智和32岁的身体了。”男孩摇摇头,“你老了。”

哇——现在的孩子真是。他因无心的中伤而感叹着,顺手把伞往前挪了挪,因此淋湿了后背。男孩其实什么都不懂,弗朗西斯知道,他只是心直口快,所以他不愿去在意。

“精神永远要比身体成熟。”他拔高声音,“至少对哥哥我而言。”

“可你老了,心智再成熟也不能阻止你的衰老。”男孩补充。

“你也会老。”

“我不知道。”

“哇,为什么。”

他们没有再说话。弗朗西斯把伞挪得更近了,雨已经落到肩膀,他有着不错的笑容和风度,而小家伙也挺信任他。

他们没有再说话,而是一起回家。以行与停封缄。

距离雨停还需要很久,他们来到弗朗西斯的私人住所,男孩换下疾病和贫穷,男人换下狼狈。他们穿着富裕舒适和平和,但谁都没有快乐这双鞋子。弗朗西斯穿着责任这双夹脚的鞋,男孩穿着孤苦伶仃这双宽大的鞋。

他们就这么在一起生活了,弗朗西斯不再叫他孩子,而叫他亚瑟,亚瑟·柯克兰。他没有双亲,没有兄弟,更无亲戚,他的存在像是凭空出现的,却好像蛛丝马迹都粘黏得上,只是在某一个关键点被剪断了,好像窗台的裂缝,你用木屑和泥浆把它填上了,可下一次你的手指无意识地滑过,还是会告诉自己,它裂过一次了,不再是原来的它。

他们是一起生活的,共同沉睡,共同用餐,在一间房子里困惑的活着,没有理想,更没有归路。他们的邻居喜欢猜测,而他们喜欢也交际和揣摩。

他们无外乎这样评价:那孩子是波若佛瓦的私生子。或者再刺耳一点,那孩子是他买来的,毕竟他们法·国·人先有《索多·玛·一百二十天》这本书和萨·德侯爵这个人在前,标榜和引导下外在的绅士也会做出一点疯狂的事情。

不过弗朗西斯会做人,他当作没听见没看见。可亚瑟不会,他从来都心直口快,于是有人嘀咕,暗地里使坏。

直到他学会并改良了弗朗西斯的那套。

他们仍然在两份孤独中生活着。

弗朗西斯50岁了,没人知道他能活多久,亚瑟才18岁,他身体还是18岁,精神却像弗朗西斯的肉体般老练得深沉。他仍是不会老的少年,这些年来几乎不曾成长,骨骼仿佛是棵银杏树,而血管里全是水银。

老的那个觉得自己快死了,死皮赖脸地贫嘴着你为什么不分点年轻给我。年轻的那个回答,我们应该换换身体。

弗朗西斯没病,哪怕有病也是脑子有病,所以亚瑟从不担心他会这么快死。

可不是没有担心过。

从他衰老开始,屋子里又开始出现一种霉味,老旧的、沉默的腐烂气息。亚瑟·柯克兰曾在这个如今看起来狭小的屋子里塑造了思考方式和对外理念,在这里成为一个人,而不是动物。尽管这有点像诅咒,弗朗西斯说,他的人生也是从这个房子里开始的。

他想到这里时忽然有点惊惧,可并未持续多久。

60岁大概就快死了吧。弗朗西斯在59岁生日时说,他的褶子多到皱不是眉毛,眼圈外一大片的细碎的纹路。亚瑟捏着哪里的时候,总觉得手里有条沙皮狗,但弗朗西斯的确不是。

他现在要丑一点,褶子也软一点,而且层层叠叠的皮肤下没有那么多恶心的污垢。

这就足够啦,虽然他老了,嘴巴也老实多了,玩笑依然在开,但似乎不如看起来那么苍老。

他开始清理屋子里的东西,弗朗西斯的东西。亚瑟的几乎没有,而屋子原本的主人,以前也是没有的,可这么久了,他也慢慢累积起了一点东西。难能可贵的打猎中取到的羽毛,阳台上一大片的多·肉植物——它们已经濒死了,弗朗西斯不能走路后再没人去收拾它们——花大价钱买来的上个鎏金时代的留声机……

他开始把有价值的卖给各大收藏家,换取维持这个家的生活所需;挑出还鲜活的植物送给他们也年老的邻居,他们看见亚瑟,像是看见了妖怪或是其他什么令人恐慌的事物,不过他没怎么在意。送完就走,毫不拖沓。

好像还有其他的东西,亚瑟没有再理会,有生之年他第一次不那么想规划好自己未来的生活。

出于某种迷茫。

“哥哥有时候在想,要是我早点死就好了,不必坐在轮椅上,也不必听小亚瑟的嘲弄。”弗朗西斯嘀嘀咕咕,“哥哥才不丑。”

“那你为什么不自杀。”

“因为虽然活得够久了,但肯定没够味儿啊。”老人说。

“有个问题。”

“你说。”

“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我不想再待在这里了。”亚瑟一本正经地说,“我想有自己的生活。”

“你去哇,不要又当婊·子又立牌坊,你乐意就去。”弗朗西斯贱贱的假装唾了口唾沫表示鄙夷,“哥哥不留你,反正我都烂掉了,还怎么留你。”

“那好。”

于是第二年他们挂上了出租和售卖房屋的广告。每过一个月,弗朗西斯就说,要不干脆撕了吧,亚瑟说:不。

直到弗朗西斯真的死了,61岁时死了,他还是说:不。固执得像个孩子,像一眼落在山谷中的湖,和湖边居住的猎人。他是有感情的。

但更憧憬自·由。

他从生到如今已经30不止个年头了,在估计是第31个年头时,他开始成熟。

骨骼成了撼树的那个小虫子,朝生暮死,每一天都在蜕变,由生到死。他开始冷眼看待世间,因为房子依然没有卖出去。他的邻居们陆续死去,新的邻居搬进来,或是旧邻的后代继承了屋子。

后来,知道这个屋子原主人的,就只有他自己了。

那些打电话的询问过房产价格的人,渐渐不再提及弗朗西斯,因为那个电话打不通,他们只能通过黄页找到亚瑟的。

大多都不欢而散。

弗朗西斯·波若佛瓦,化作了一个凭空嗜想出的名字。

大概是32岁那年,他不得不摘下挂示。单纯的不想卖了。他在那个散发着霉味的雨天里拿回了房子的所有权,撑着伞回家。

男孩的衬衣浓郁着一股臭味,令人作呕的下水道和贫民窟的味道。他解下领巾给那男孩,用于擦拭方才握过腐·败吐司的手指。

“多大了。”

“我从生到现在已经18岁了,可我就最多12岁。我的身体长得很慢,很慢很慢。”男孩把领巾搭在湿透了的头发上,“对了,我没有名字,而且我很饿,你会给我吃的吗?”

他们又谈了一些,结伴回家。

第二个年头,他在一位收藏家哪里买到了一台颇有历史的留声机,第四个年头,他带那个孩子一起去打猎。

“我的人生,也是从这个房子开始的。”

他说。

“从生到死,大概会有61年。”

他没有说。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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